平安校园

新北区吕墅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何建国

新北区吕墅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金坛区教育局转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的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接到教育局下发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的文件后,充分认识到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成立了以周国庆校长为总负责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行政会、全体教师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得到深入开展。学校利用橱窗、黑板报、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我校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渠道,强化法制观念。除了通过橱窗、黑板报、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各门学科的课堂也是宣传教育的场所,特别是班会课和中队活动,是开展“治理”活动教育的主阵地,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的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并结合本校实际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再次明确了各部门、各条线的工作职责:门卫:做到外来人员必须做好来访登记,教师在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实行登记制度,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外出,若需要外出,由班主任出具出门凭证,交学校门卫备案,方可外出。接送学生车辆:做到严格执行市运管处相关规定,不得超载并准时接送。常规值周:每天的学校常规管理值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值日制度,做到及时、在岗、尽职,特别是行政值日人员,除了督促和协调好本组值周人员做好值日工作,并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

 4.加强预防,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邀请警官马教导员,为学生做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报告会。组织家长学习《中国教育报》上刊发的文章《校园欺凌频发,家长怎样教孩子预防与面对?》引导家长掌握校园防欺凌的有关措施,教育影响孩子,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应对。强化门卫和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师生进出门制度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同时,在学校德育处的组织下成立“安全小卫士”工作小组,选取优秀、负责的学生,在课间和午间等时间段做好校园巡视工作,对打架斗殴等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及时制止或预防。

5.排查建档,扎实开展工作。校长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禁止学生带危险物品入校。

【保障措施】

 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志强 (校长)

组员:刘小峰 (副校长)  谢双红(副校长)

      王小鹰(德育处主任)          马英(课程处主任) 

      何建国 (信息处主任)        刘洁(心理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徐志强

副组长:刘小峰

现场防护组:何建国、相关年级体育教师

疏散引导组:王小鹰、相关班级老师

通讯联络组:马英、相关班主任

现场救护组:刘洁、相关班主任、相关当事人

1. 组长职责: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2.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 现场防护组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施行正当防卫行为。

4. 疏散引导组: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的学生,把他们疏散到安全地带。

5. 通讯联络组: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向相关家长第一时间沟通汇报,保证通讯畅通。

6. 现场救护组: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部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7.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0519-83180787  0519-83181041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治理”工作从2月至12月,活动开展期间按照本方案明确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机制,并与家庭、社区共建和谐育人环境。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版权所有:常州市新北区吕墅小学 苏ICP备:1001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