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吕墅小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一、 校长室
1. 成立预防欺凌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力度,确保人员、安全防卫设施及时到位。
3. 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二、课程教学处
1. 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纠纷排解问题。
2.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举办讲座,班队会等活动,引导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4. 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后勤处
1. 及时做好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的安排,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正常上课期间校园中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2. 安全处要求班主任做好假前学生安全防事故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来去学校路途安全,及时安排每日(节假日)值班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四、班主任
1. 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
2. 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3. 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五、门卫
1. 要详实记载交接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