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师民主,优化学校管理
——新北区吕墅小学召开第四届教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9年1月7日下午,新北区吕墅小学召开第四届教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学校徐志强校长主持,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讨论。
此次会议中,学校的学生发展处的王小鹰老师、后勤服务处的王才良老师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的徐亚红老师对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体验岗、体育教练组训练奖惩机制以及学校的通讯报道奖惩机制作了修改说明,并由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民意表决。
一直以来,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必要的民主程序,确保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提出的《常州市新北区吕墅小学教代会制度》,学校始终秉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组织法》,每学年定期召开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始终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
学校徐志强校长在大会上作最后总结时谈到,此次教师代表大会提出和讨论的相关条款,是切实站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上进行的修改,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然条件。学校鼓励教师参与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并将坚持对学校各条线的不同岗位的教职工的辛勤付出给予肯定。(撰稿:宦慧华 摄影:李晗 审核:徐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