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心素养》序和第一章的心得体会
学习《核心素养课程发展与设计新论》后深有感触,下面浅谈几点心得体会:
1、“素质”与“素养”的区别:
林崇德在“序”有一段文字作了阐述,要点是:“素质”的主体是“教育”,主要是指“身心特征和基本品质结构”;而“素养”的主体则是“人”或“学生”,主要是指“教育过程中形成的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由此,是否可以这样考虑:提出“素养”,主要是要回答“培养出来的人究竟是什么样”,而“素质”则侧重于“学校提供什么来塑造人”,两者的立足点、出发点不一样。这里蕴含的深层意思,可以用“哥白尼式的革命”来描绘。受教育后的“人”的表现,成为关键所在。应该关注的是:“受教育后学生能表现什么”,而不再是“我能给他们什么”,这里面的细微但深刻的差别,需要引起关注。
2、“核心素养”的演变:作者介绍了比较典型的“德性论”(代表传统的理论)、“能力论”(以四个学会为核心的工业时代的认识)、“素养论”(90年代后,世界各国关注和研究,代表后工业时代的认识),结论是:核心素养“受到当代世界的普遍重视”、“对它的界定总体上一致但也略有差异,体现了民族特色”、“这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发挥多方面的作用”、“其形成是个人与社会协同作用下的渐进过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有的素养”、“核心素养的架构应兼顾个体与符号(工具)使用、自我发展,基于社会之间的关系”。
3、“核心素养”的概念:作者给出的“核心素养概念的定义”是:“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它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要求的结合体;它指向过程,关注学生在其培养过程中的体悟,而非结果导向;同时,核心素养兼具稳定性与开放性、发展性,是一个伴随终身可持续发展、与时俱进动态优化过程,是个体能够适应未来社会、促进终身学习、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核心素养不仅能够促进个体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
在这个基础上,作者从“目标”(培养什么人)、“性质”(共同的最基本素养)、“内容”(知识技能态度等等的综合表现)、“功能”(超越升学与就业)、“培养”(先天遗传基础上的后天环境影响)、“评估”(定性与定量、显性与隐性的结合)、“架构”(涵盖文化学习、自我发展、社会参与三大领域)、“发展”(终生发展与阶段目标的结合)、“作用发挥”(整合各个方面)等九个方面对“核心素养”的定义作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