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五批省级和第十二批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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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9 09:53
发布时间:2015-06-09 09:53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五批省级和第十二批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五批省级和第十二批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常环〔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2015年6月16日前报送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推荐材料,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推荐材料,材料报送至局508室(教育处)。
区社会事业局、环保局将组织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并按市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评审。
附件:
1. 常环〔2015〕21号。
2. 常环〔2015〕21号附件。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6月9日
http://www.xbjyfw.cn/zw/detail/12/5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