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 | 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 教时 | 第1课时 | |||
学科 | 数学 | 日期 | 月 日 | |||
教学目标: 1.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发现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学会用字母表示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2.在探索运算律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分析比较、归纳概括的能力,渗透建模的数学思想,培养学生的符号感。 | 重点 与 难点 | 教学重点:理解并掌握加法交换律、结合律。 教学难点:归纳、概括出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 ||||
教 学 过 程 | ||||||
活动板块 | 活动内容与呈现方式 | 学生活动方式 | 交流方式 | |||
常规性积累 | 口算本上相应练习。 | 独立完成 | 校对结果。 | |||
核 心 过 程 | 活动一: 谈话引入 | 1.导入新课 16+30= 30+16= 41+14= 14+41= 14+7+5= 14+(7+5)=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索加法中的运算规律。 |
|
| ||
活动二: 交流共享 | 1、课件出示教材第55页例题1情境图
1、加法交换律。 (1)出示问题,列出算式: 跳绳的一共有多少人?
追问:还可以怎样列式?
(2)观察等式,左右两边什么变了,什么没变?
(3)举例交流,概括规律 是不是两个相同的加数相加,位置变了,和都不变呢?我们可以通过举例来验证一下。
像这样的等式能写得完吗?你能举出反例吗?观察这些等式你有什么发现?
像这样的运算规律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法表示出来吗
提问:如果用a和b来表示两个加数,你能用一个字母式子表示发现的规律吗?
2、加法结合律 出示问题:跳绳和踢踺的一共有多少人? 可以怎么列综合算式?你想到几种方法?
提问:观察等式左右两边有什么变了,什么没变?
追问:再看两道算式,看看得数是否相同。 (45+25)+16○45+(25+16) (39+18)+22○39+(18+22)
提问:这几组算式有什么共同的地方?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你从这些例子中可以发现什么规律?
追问:如果用字母a、b、c分别表示三个加数,这个规律可以怎样表示?
|
列式解答。
独立观察,同桌互说 两个加数不变,和不变,位置变了。
学生试写等式,并投影展示。
学生回答写不完,没有反例。
学生独立写一写
学生独立列式计算。教师巡视,注意不同的解答方法。
学生观察、比较这两个不同算式。发现运算顺序变了。
学生算一算,判断下面的○里能不能填等号。
同桌交流
学生写一写 |
指名学生回答,出示学生的列式和答案。
说明:虽然算式不同,但求的都是跳绳的人数所以得数相同。 两道算式得数相同,就可以用“=”连接成等式。(板书:28+17=17+28)
指名回答,全班交流: 等号左右两边都是两个加数,位置变了,和不变。
全班交流
交流小结: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这就是加法交换律)
出示学生的资源: 可能情况: 甲数+乙数=乙数+甲数 △+□=□+△
指名回答 明确:如果用字母a、b分别表示两个加数,上面的规律可以写成: a+b=b+a(板书)
组织汇报交流。 解法一:先算出跳绳的有多少人。 (28+17)+23 = 45+23 = 68(人) 解法二:先算出女生有多少人。 28+(17+23) = 28+40 = 68(人)
因为两道算式的结果相同,所以算式可以用等号链接,师板书:(28+17)+23=28+(17+23)
指名加答:都是三个相同加数相加,加数位置相同,结果相同。计算顺序不同。 小结: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这就是加法结合律。(板书:加法结合律) 指名回答 师板书:(a+b)+c=a+(b+c)
| |||
活动三: 反馈完善 | 1、出示教材第56页“练一练”。
2、出示教材第58页“练习九”第1、2、3题。
| 学生说说每个等式各运用了什么运算律及判断的依据。
交流: (1)第1题中的最后一小题运用了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 (2)第2题是运用加法交换律进行验算,这在过去的计算过程中有学习过,通过这几题的练习加深学生的认识。 (3)第3题学生计算,并说说每组中两题的联系。 比较每组中的两题,说说哪一题计算起来更加简便。 | 说明: 第三小题既交换了位置,又改变了运算顺序,所以该小题运用了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
追问:通过计算和观察你发现了什么? | |||
拓展延伸 总结提升 | 回顾全课,说一说你有什么收获。你要提醒大家什么? | 指名说说 | 全班交流 | |||
板书设计 | 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加法交换律 加法结合律 两数相加。。。 三个数相加。。。 28+17=17+28 (28+17)+23=28+(17+23) 学生算式 学生算式 ...... ...... a+b=b+a (a+b)+c=a+(b+c)
|
《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二稿
发布时间:2018-04-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新刚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