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4年7月14日,教育部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2014年8月29日,区社会事业局下发《关于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监督检查的通知》。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掌握内容,领会精神,明确要求。并通过学生会议、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适当方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规定》精神,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争取学生、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社会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新北区吕墅小学
2014年8月30日
《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
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