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常州市2017年职评工作常教人【2017】9号、常教人【2017】10号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职评的老师进行了自主申报,拟参加职称评审的4位教师对照“常州市教育局基层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进行个人打分,经学校职称评审考核小组的认真审核总分排序,以下2位老师将参加2017年度的职称评审,现予公示。
谭洪伟 参评中小学高级教师(乡村教师)
王 丽 参评中小学一级教师(普通教师)
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出。
常州市新北区吕墅小学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